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解读

《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3 字体大小:

完善气价联动机制 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通知》精神执行到位,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依据及背景

修订完善气价联动机制,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国家价格政策需要落实。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并实施好价格联动机制,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8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改革完善重要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均要求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二是气价市场化改革需要推进。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目前我国上游气源多元化、主体多元化、价格市场化基本形成,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超过40%,近60%的天然气份额由市场采购,另外40%实行政府价格监管的气量中,也采取了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浮动的政府指导价方式,建立了适应市场“能涨能跌”的弹性价格机制。跟涨也必须跟跌,有保有稳,既要减轻企业用户负担,也要缓解供气企业压力。

三是天然气保供和稳价需要协同。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和俄乌战争影响,天然气价格持续走高,2021年印发的价格联动机制难以顺畅传导上游涨价压力,城燃企业普遍面临严重亏损,生产经营压力巨大。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和购销价格长期倒挂,燃气企业保供压力很大。同时,我省城燃企业经过20余年发展,已处于设备设施老化集中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急需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设备维护等资金投入,城燃企业资金流明显不足将影响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营。

二、修订过程

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

一是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省发改委多次组织调研和座谈研讨,分2次向市州发展改革委、燃气企业书面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02条,其中采纳35条,部分采纳35条,未采纳32条。未采纳的原因主要是市州发展改革委及燃气企业站在本地区和自身发展的角度提出的修改意见缺乏政策依据,未能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因素。多次组织天然气大用户召开座谈会,大工业用户普遍认为,出台气价联动机制可以理解,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依据市场变化,价格可以有涨有跌。

二是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2023年3月组织召开了听证会,15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均表示理解与赞成,同时提出29条意见与建议,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6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的原因是相关意见不符合国家政策或与联动机制无关。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主要对联动范围、启动条件、联动方式、联动公式、激励约束机制、信息公开制度、低收入群体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重点把握对上涨幅度设定限制性条件、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重大影响时中止联动、实际采购价格高出标杆价格的部分不进行疏导、实际采购成本下降时及时下调等。

四、新政策的主要亮点

一是对标国家政策。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对主要概念、计算公式等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进行明确。

二是创新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增加了“标杆价格”的概念,明确“当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标杆价格时,高出部分不疏导;当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标杆价格时,低于标杆价格部分由燃气企业与用户各分享50%”。

三是增加了价格限制性内容。增加“当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可能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时,可暂时中止联动。应调未调额度在下一个调整周期统筹考虑”。

四是明确了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城市燃气企业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价格和成本相关信息,并在企业门户网站(无网站可在营业场所)定期公开采购价格信息。

五是增加了低收入群体保障政策。明确“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补贴、给予一定的免费气量等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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