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1 字体大小:

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医药产业是我省制造强省建设12大重点领域之一,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是具有较强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的朝阳产业,在惠民生、稳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医药产业,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医药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特色、竞争优势和集聚效应不断凸显。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358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1.1亿元,居全国第11位、中部第4位,占全省规模工业的3.1%、占全国医药产业的3.9%形成了以中药和化学药为主,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及制药机械为辅的产业发展总体格局,以长株潭为核心的医药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出台,将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提升我省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实施意见》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就全省医药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进行了阐述,提出了7条具体任务和8条政策措施,并对任务和措施进行了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到2020年,湖南省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十强,建成我国重要的现代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基地。 

三、《实施意见》明确七大主要任务 

一是促进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包括着力发展生物药物、大力发展高端化学药、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现代医药物流等工作。二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包括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智能发展水平等工作。三是培育龙头企业和优势品种。鼓励医药骨干企业并购、重组,进行上下游整合,完善产业链,对年销售收入符合一定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药用辅料给予政策扶持,全面提升湘药品牌档次。四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医药产业集约化、园区化发展,建设一批管理规范、环境友好、特色突出的专业园区。重点推动浏阳经开区、长沙高新区、湖南健康产业园、岳阳经开区、常德经开区、益阳中医药产业园、怀化工业园等医药产业较为集聚的园区发展。对医药产业重点园区及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五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主要包括严格生产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等工作。六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重点推进医药审评审批改革、精准对接医改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七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重点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研发服务等高端项目,推动“湘药出湘”,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省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着力发展生物药物、大力发展高端化学药、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转型升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智能发展水平、培育龙头企业、培育优势品种、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精准对接医改等工作。 

四、《实施意见》提出八大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符合政策条件的创新产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化建设等重点项目。二是支持重大关键技术与创新产品研发推广,根据企业对药品和器械研发技术水平及投入规模情况,提出了7种不同的奖励标准,重点支持创新产品研发,如创新药品、仿制药品、新药用辅料及中药配方颗粒、获得美国FDA或欧洲EDQM注册的药品、国内首创或在美国FDA注册成功的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机制,通过“首台套、首批次”等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创新型医药及医疗器械产品申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四是建立医药产品省级增补目录直通车,对符合规定的省产新药和创新型医疗器械、医药大品种及独家剂型产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产品优先纳入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基本药物目录。五是支持创新产品推广,通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和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及创新药品试点示范应用等手段加大对创新产品宣传力度。六是支持药品质量再评价,对同品种全国或湖南省内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且经过专利检索无侵权风险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七是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药物创新、高端医疗器械开发、中医药传承、医药产品国际注册等方面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市场监管,建立省医药产业发展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定期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推动我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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