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19-00604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发改委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2-27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推行信息公开,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亍公开的其他信息不得公开。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信息原则上都应当如实公开。如确实认为某项拟公开信息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须说明免于公开或哲不公开的理由,由保密审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总的原则是 “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拟公开信息必须逐条通过保密审查后才能进入公开程序。信息发布单位和发布人员按审查确认后的内容予以公开。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公开。对于是否可以公开界定不清或有争议的信息,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审定。
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与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依法定密工作,准确确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并用以指导本部门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拟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使信息中该保密的能够切实保密,该公开的能够及时公公开。
三、信息网上公开的保密管理措施
实现网上公开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要加强对上网发布信息的跟踪检查,一经发现有涉密信息或重要的内部,敏感信息上网,应当立即删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迅速查明信息来源,并向市国家保密局报告。
四、信息公开的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把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新机制。要对信息公开中保密工作负主钱,实行钡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分管领导和定密费任人途行复审把关,以最终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定密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各科室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指导依法定密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信息集中公开阶段有关目录、指南及内容的保密审核,发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有关科室暂缓公开;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全方位保密检查,及时发现泄密情况或泄密隐患,依法查处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