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1 字体大小:


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麻春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会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基本情况

  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主要建设5万t/a高纯多晶硅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总投资56亿元,能源消耗种类主要为电力、洗精煤、木片等,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3.7万吨标准煤(当量值)、98万吨标准煤(等价值),预计年产值110亿元,属于“两高”项目,依照有关规定,项目应编制“两高”项目论证报告和节能报告,经州政府出具审核意见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二、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两高”论证和节能报告审核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023年11月,保靖县呈报了《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请示》,州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州发改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究。经审核,该项目能耗强度1.09吨标准煤/万元,远超我州2022年度能耗强度,将对湘西州能耗强度下降产生决定性影响。依据有关规定,对地方能耗强度下降产生决定性影响的项目,必须提出可行性化解措施。为切实解决好项目能耗问题,州发改委分管副主任组织保靖县发改局、节能报告编制单位认真研究,并带队到省发改委、省节能监察中心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对项目提出了化解措施指导意见,拟将我州相应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用于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以降低项目能耗强度。

   2023年11月28日,州发改委向州人民政府报送了审核意见(州发改呈〔2023〕399号),要求保靖县政府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化解措施调整“两高”论证报告和节能报告,报我委组织审核。目前,保靖县尚未修改报送“两高”论证报告和节能报告。经了解,目前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能耗化解措施可行性需进一步论证。应进一步论证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购买绿电的可靠性、使用绿电后投资效益的可行性,确保项目能耗化解措施切实可行。二是煤耗替代暂无来源。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年消费洗精煤7.5万吨,需进行煤耗替代,但是没有煤耗替代来源。根据有关规定,涉煤项目需编制煤炭替代方案报送省发改委进行审核,未通过“两高”项目论证和煤炭替代方案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目前,保靖县煤耗替代来源尚未能确定。

   三、下步工作及建议

   为切实推动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给予指导支持:一是持续论证能耗化解措施可行性。指导保靖县组织投资企业、节能报告编制单位,认真研究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使用绿电替代的路径,改进用能设备,论证使用绿电的成本和效益变化,提升能效水平,将能耗强度影响降至政策允许范围内。二是积极寻找煤耗等量替代来源。指导保靖县对“十四五”以来州内使用燃煤但已停产的工业企业,从生态环保、经济效益等方面与保靖县硅能源经济产业项目开展比较研究,争取州人民政府同意将州内闲置煤耗指标用于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三是修改完善节能报告、“两高”项目论证报告。建议保靖县硅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在明确煤耗替代来源、能耗化解措施之后,及时修改完善节能报告、“两高”项目论证报告,报我委组织审核,我委将依法依规提出意见,积极争取省发展改革委启动节能审查。

签发领导:赵海峰

承办人员:石峰

联系电话:2813569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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