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湘西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湘西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践行双碳国家战略,全面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24〕106号)要求,州发改委拟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第三方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湘西自治州能源审计报告第三方审核项目
三、工作内容
1、能源审计报告审核
审核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提出审核意见、进一步优化整改措施和要求,针对能源审计存在的问题编制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措施和完成时限,编制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节能改造项目清单。
2、“双碳”工作培训
协助采购人组织一次全州范围内的“双碳”培训,培训讲师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丰富双碳战略研究经验。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师资力量强大,课程全面且结合湘西自治州实际。
四、预算金额
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五、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开始相关工作,2023年4月5日前完成重点用能单位审计工作,7月底前完成“双碳”工作培训。
六、申请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单位必须在所申报的领域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对参与编制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关。
3、工作负责人应具有所申报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4、负责人须全程亲自负责评估及报告撰写等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评估工作的,不得作为评估工作负责人。未经项目委托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七、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机构及负责人、专业团队简介,相关工作基础、以往业绩等情况及佐证材料。
2、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要求,报送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工作思路、进度安排、整改措施等)。
3、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经费预算。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4、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叁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八、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州发改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机构实力、工作基础、报价、以及编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州发改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九、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送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58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科,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0743-8222230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
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部分 |
4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权重分。 备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2 |
商务 部分 (30分) |
体系 认证 |
5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本项最多计5分,缺一项扣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咨询 资质 |
5分 |
供应商具有能源行业咨询甲级资质得5分,乙级得3分,丙级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 | ||
项目团队实力 |
1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节能降碳咨询研究经验的,计3分; 2、项目团队专业覆盖电力、能源、暖通、环保、化工、建筑等多领域跨专业项目团队的记3分,专业不全的不得分; 3、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计1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计0.5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经验证明文件(合同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业绩 |
10分 |
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级(含)以上节能研究课题、节能评估及能源审计咨询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计1分,本项最多计4分。 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级(含)以上碳达峰相关研究课题及咨询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委托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3 |
技术 部分 (30分) |
项目的理解与把握 |
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的理解与把握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与把握透彻,满足服务要求计5分;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与把握较透彻,基本满足服务要求的计3分;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与把握部分透彻,部分满足服务要求的计1分;未提供或有明显漏洞、不合理的,不能满足要求的计0分。 |
工作 基础 |
15分 |
供应商对湘西自治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及主要工艺和产品等情况充分了解,对湘西自治州能源生产消费及碳排放现状及特征、节能降碳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布局等情况充分了解,具备扎实的工作基础,得15分;对以上情况基本了解,具备较好工作基础,得8分;对以上情况了解程度较差,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得5分;对以上情况了解程度较差,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措施 |
5分 |
供应商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的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可行,对评估项目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分析准确,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得5分;供应商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的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计3分;供应商无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措施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无质量管理措施不得分。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期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关键节点管控性强,响应时间优于要求的计5分;工期进度安排较合理,关键节点管控性较强,响应时间满足要求的计3分;工期进度安排部分合理,关键节点管控性差,响应时间基本满足要求的计1分;未提供或有明显漏洞、不合理的,不能满足要求的计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