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花垣县矿渣资源化利用规划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5 字体大小:

关于公开遴选“花垣县矿渣资源化利用规划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赴湘西州调研有关指示精神,州发改委拟启动“花垣县矿渣资源化利用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委托项目

花垣县矿渣资源化利用规划方案

三、工作内容

摸清花垣县电解锰渣、铅锌渣储存、生产、利用现状,分析目前花垣县矿渣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评估资源利用状况,从技术、经济、市场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花垣县矿渣资源化利用实施目标、实施路径、进度计划,提出加快矿渣资源化利用发展的支持政策及全生命周期监管办法,切实解决花垣县锰渣资源化利用进展滞后的问题。

四、申请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单位必须在所申报的领域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对参与编制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关。

3、编制工作负责人应具有所申报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公文写作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起草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五、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机构及负责人、专业团队简介,相关工作基础、以往业绩等情况及佐证材料。

(二)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要求,报送拟申请承担的相关方案编制思路(应包括总体设想、方法途径、进度安排、编制大纲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经费预算。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叁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六、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州发改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机构实力、工作基础、报价、以及编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州发改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七、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3530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州发改委资环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静   联系电话:0731-8236356

电子邮箱:hnxxzzhk@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光明西路5号州发改委资环科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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