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本级清廉工程项目创评工作结果公示
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清康工程项目创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公管办〔2023〕1号)精神,通过部门推荐和初审,经州公管办召集州直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报请州公管委同意,拟提名吉首大学大田湾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州本级清廉工程项目,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43-8716791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