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农〔2016〕287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泸溪县岩门溪灌区续建配套及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审批湖南省泸溪县岩门溪灌区续建配套及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泸发改报[2016]29号)及可研报告文本等资料收悉。根据州水利局《关于报送湖南省泸溪县岩门溪灌区续建配套及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州水函[2016]1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泸溪县岩门溪灌区续建配套及水源地保护工程是一座以灌溉、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发电、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该工程位于沅水一级支流岩门溪中游,地处浦市镇岩门溪村,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0.2km2,干流长度20.2km。岩门溪水库总库容2369万m3,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0232万亩,浦市镇供水工程规模为10000 m3/d。鉴于岩门溪水库大坝渗漏严重,灌区渠道及渠系建筑物老化,浦市水厂由沅水取水水质较差等,建设岩门溪灌区续建配套及水源地保护工程势在必行。
二、主要建设内容。原则同意新建(或改造)岩门溪灌区干支渠道及渠系建筑物70.47 km,对岩门溪水库大坝进行加固除险, 新建(或改造)浦市镇供水工程。
1、岩门溪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干支渠及斗渠防渗衬砌总长60.417km;渡槽新建及改造19处共长2.6km,隧洞衬砌防渗21处共长5.261km,倒虹吸翻新改造10处共长3.196km;新建小型附属建筑物共179处,其中新建节制闸20处、分水闸7处、码头130处、人行桥18处、量水堰4处。
2、岩门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大坝采用高压旋喷灌浆及复合土工膜防渗处理,对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处理;下游坝坡排水设施、下游坝坡护坡及坝顶路面硬化设计;溢洪道加固、右岸灌溉发电输水隧洞加固、放水启闭设施更新、新建观测设施、改造上坝防汛公路。
3、浦市镇供水工程。铺设输水管道全长3095m,铺设供水主支管供水21466m,新建高位水池6处。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原则同意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6592.4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398.56万元。资金筹措: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贷款3300万元,其他均为地方自筹解决。
四、工程建设工期及管理。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同意岩门溪水库管理所为项目法人,负责该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以及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1日
抄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
抄送:州水利局。
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