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 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泸溪县高新区进入全国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也是我州唯一一个进入全国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工业园区。
增量配电网业务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的增容扩建,以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及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其中包括三个内容,政府与售电公司签订电力交易服务合作协议、在工业园区建设输变电工程、电力设施的托管。
《通知》明确要求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同时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
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内,社会资本可获取新增配电网的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从事配电网业务、经营配电网,构建企业类型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