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永顺县城四水治理富坪新区猛洞河
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顺县发改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批复永顺县城四水治理富坪新区猛洞河堤防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永发改[2014]68号)及可研报告文本等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关于四水治理项目工作要求和州水利局《关于报送永顺县城四水治理富坪新区猛洞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州水函[2014]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根据《湖南省永顺县城总体规划设计(2010-2020)》,永顺县城拓展到富坪新区,富坪新区流域两岸山高坡陡,地表径流大,流速快,洪水陡涨陡落,基本处于未设防状态,屡遭洪水灾害,给人民生活生产带来巨大影响,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为提高永顺县城防洪治涝标准,保护县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县城经济的发展,建设富坪新区堤防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选址及主要建设内容。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范围为猛洞河鹭鸶庄泵站大坝上游左右两岸(左岸:K53+335~K54+810长1475m、K55+374~K56+814长1440m,右岸:K54+662~K55+597长935m、K55+769~K56+922长1153m);摆里溪支流K0+000~K1+650长1650m(左右两岸)、官谷溪支流K0+000~K0+875长875m(左右两岸)。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堤防护岸总长10053m,设置下河便民码头30处。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原则同意工程投资估算采用的编制原则和依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946.69万元。资金筹措:80%申请中央投资,20%地方配套。
四、工程建设工期及管理。建议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同意永顺县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堤防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以及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附件:永顺县城四水治理富坪新区猛洞河堤防工程可研投资
估算审核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
抄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
抄送:州水利局。
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印发
附件:
永顺县城四水治理富坪新区猛洞河堤防工程可研投资估算审核表
编号 |
项目或费用名称 |
审定投资(万元) |
Ⅰ |
工程部分 |
6819.88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5425.51 |
一 |
护坡和护岸工程 |
5378.53 |
(一) |
猛洞河干流 |
3133.38 |
(二) |
摆里溪支流 |
1481.15 |
(三) |
官谷溪支流 |
764.00 |
二 |
下河踏步工程 |
27.70 |
三 |
管理设施 |
3.06 |
四 |
其它建筑工程 |
16.22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239.81 |
一 |
围堰 |
24.64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12.00 |
三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92.08 |
四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2.0%) |
111.08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534.58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39.10 |
二 |
建设监理费 |
114.03 |
三 |
勘测设计费 |
255.96 |
四 |
其他费用 |
25.49 |
|
第一至第五部分 合计 |
6199.89 |
|
基本预备费(10%) |
619.99 |
Ⅱ |
工程占地及环境部分 |
126.81 |
|
工程占地 |
47.72 |
|
水土保持费 |
49.97 |
|
环境保护费 |
29.12 |
Ⅲ |
工程投资合计 |
6946.69 |
|
总投资 |
694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