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发改委 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046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发改委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0-11-06
  • 签署日期:2020-11-06
  • 登记日期:2020-11-06
  • 发文日期:2020-11-06

湘西自治州发改委 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来源:湘西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11-06 10:19:04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发改委

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201910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一、行政许可事项(4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二、其他行政权力(15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依法必须招标的州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

()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的收集、审核、申报、督查

()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中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一)服务价格

(十二)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

(十三)强制性清洁生产(高耗能企业)审核、认证的受理转报

(十四)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十五)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非依申请事项)

三、公共服务事项

()“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

()公租房租金核定(根据湘发价调[2017]1237号文件,由县市发改部门核定)

()编制发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由省统一发布)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公布(主动公开事项)

()节能宣传与推广(主动公开事项)

()对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行宣传(主动公开事项)

()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及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事项)

()成本价格分析及指数发布(主动公开事项)

()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依申请事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一、适用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符合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核准请示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中标通知书

3.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4.项目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6.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7.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核准**项目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一、适用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2.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3.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4.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节能审查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或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4.项目节能报告(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5.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6.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34295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即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限:3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一、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项目法人已经成立;

2、项目已达到审批(核准)条件;

3、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对非国有资金投资或者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对招标方式未作强制规定,依法可由项目单位自行选择。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中,勘察设计邀请招标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一:(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施工邀请招标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一:(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货物邀请招标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一:(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4、可以不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不招标的情形,其中勘察设计不招标的情形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之一:(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2)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5)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6)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7)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施工不招标的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2)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4)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6)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货物不招标的情形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5、招标组织形式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申请实行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6、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其规模标准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招标事项核准的申请报告

2.项目的批复、核准文件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4.申请自行招标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7.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36357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限:3个工作日内)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一、适用范围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施工建设申请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受限制区域施工建设管道保护方案;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5.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限:3个工作日内)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符合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备案请示文件;

2.项目备案报告;

3.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4.项目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诺函;

5.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6.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备案的证明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即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1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符合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单位请示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4.自然资源部门选址意见书;

5.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6.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7.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间:3个工作日)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二、项目建设期间概算调整审查

1.完成原初步设计概算批复;

2.相应资质单位完成调整概算书,及调整概算与原核定概算对比表等情况说明;

3.完成变更洽商的补充协议

一、适用范围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一、项目建设前概算审查

  1. 项目法人已成立

  • 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完成概算资金的审查

  •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概算审查申请文件;

    2.可研报告批复文件;

    3.初步设计文本(含专业装修、仪器设备购置);

    4.概算书(投资概算应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含房屋类建设项目装修费用)、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代建费、基本预备费等,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6.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概算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间:3个工作日)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资金请示报告;

    2.按照政府出资资金申请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4.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资金申请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政府出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间:3个工作日)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依法必须招标的州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依法必须招标的州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依法必须招标的州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可研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招标文件;

    3.委托招标合同;

    4.中标通知书;

    5.中标合同文本;

    6.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7.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8.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依法必须招标的州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8236357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的证明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依法必须招标的州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间:3个工作日)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实行代建制的项目立项或可研批复文件,或者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实行代建制的报告;

    2.代建项目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结论;

    3.代建招标文件;

    4.委托招标合同;

    5.中标通知书;

    6.合同文本;

    7.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8.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9.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8222503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备案的证明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备案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即时)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科长审查

    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委托咨询机构评估论证(不含时限内

    (时间:3个工作日)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委领导审批

    (时限: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不予许可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准予许可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办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

    3.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5.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的报告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办理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办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自我评价报告;

    2.项目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特殊情况下的开工报告、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报告、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承诺文件等相关的资料,以及相关批复文件);

    3.项目实施文件(包括项目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文本、年度投资计划、概算调整报告、施工图设计会审及变更资料、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及批复文件);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5.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250382235888236387825156082342958728076,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核准**项目竣工后评价的报告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的收集、审核、申报、督查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的收集、审核、申报、督查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的收集、审核、申报、督查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项目简介;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招标备案文件;

    6.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7.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的收集、审核、申报、督查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35105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核准**项目竣工后评价的报告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评价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 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包含在价格中的基金和附加)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 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包含在价格中的基金和附加)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 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包含在价格中的基金和附加)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请示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3.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 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包含在价格中的基金和附加)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52515,8729277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价格和收费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 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包含在价格中的基金和附加)办理流程图




    服务价格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服务价格审批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服务价格审批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请示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3.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服务价格审批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52515,8729277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价格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服务价格审批办理流程图




    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审批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审批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请示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3.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审批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72807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价格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费审批办理流程图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办事指南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一、适用范围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四、禁止性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1.备案申请文件

    2.竣工测量图

    3.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4.管道停运、封存、报废方案

    5.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6.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办理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36356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关于**项目备案的证明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在: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流程图

    附后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

    退回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

    科室作出不予决定通知书,退回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受理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一、适用范围

    州内价格法人、自然人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

    二、办件类型

    即办件

    三、服务内容

    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

    四、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法人、自然人有效联系地址、经办人员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2.投诉的基本事实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办理办结

    七、申请表格索取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九、咨询、申请受理及办理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7352

    十、服务试

    受理方式:现场受理

    受理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

    十一、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7438252515,87292778728076

    十二、服务提供机构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

    ()公租房租金核定

    ()编制发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目录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公布

    ()节能宣传与推广

    ()对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行宣传

    ()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及信息发布

    ()成本价格分析及指数发布

    ()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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