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回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字体大小:

州发改价商〔2021384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回复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县报来的关于调整我县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请示》及县人民政府意见已收悉,为确保供气稳定,经委务会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因大湘西管网公司长输管道龙山至花垣段山体滑坡,519停止向花垣供管道气。且大湘西管网公司在预计恢复供气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恢复供气。经多次联系,具体恢复供气时间无法确定,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只能采用LNG供气。我委68日核定的临时长输管道供气价格的执行基础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鉴于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目前的供气方式仍为LNG供气,并且恢复管道供气的时间无法确定,同意你县在恢复管道供气前,执行周边县市LNG供气方式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4.16/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格为4.9/立方米。

三、本次价格是因供气方式临时发生重大变化的特殊原因而确定的临时价格。花垣县发改部门要加强监管,待长输管道恢复供气后,要立即要求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恢复执行我委核定的临时长输管道供气价格。

四、花垣县发改部门和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五、执行时间为2021918日起至长输管道恢复供气日止。

湘西州发改委

2021917

抄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9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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