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回复
州发改价商〔2021〕384号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回复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县报来的《关于调整我县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请示》及县人民政府意见已收悉,为确保供气稳定,经委务会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因大湘西管网公司长输管道龙山至花垣段山体滑坡,5月19日起停止向花垣供管道气。且大湘西管网公司在预计恢复供气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恢复供气。经多次联系,具体恢复供气时间无法确定,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只能采用LNG供气。我委6月8日核定的临时长输管道供气价格的执行基础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鉴于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目前的供气方式仍为LNG供气,并且恢复管道供气的时间无法确定,同意你县在恢复管道供气前,执行周边县市LNG供气方式销售价格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4.1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4.9元/立方米。
三、本次价格是因供气方式临时发生重大变化的特殊原因而确定的临时价格。花垣县发改部门要加强监管,待长输管道恢复供气后,要立即要求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恢复执行我委核定的临时长输管道供气价格。
四、花垣县发改部门和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五、执行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起至长输管道恢复供气日止。
湘西州发改委
2021年9月17日
抄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9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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