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州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和要素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5 字体大小:


州发改重点〔202141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2021春节期间全州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和要素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湘西高新区科经局,州直有关单位,州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对州域重点建设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积极应对春节期间项目参建单位返乡人员流动性加大、留守人员聚集性活动频繁等形势变化,同步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坚决巩固好全州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和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发改重点〔202171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全州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和要素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不断爆发流行,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提高,疫情传播风险不断增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之弦决不能放松,组织领导决不能减弱,外防输入决不能大意,薄弱环节决不能疏忽,严格防疫决不能加码,服务保障决不能脱节。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发改部门要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原则,进一步落实综合协调、指导推进职责,全面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方位激活重点建设项目防控组织体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成效。

三、严格履行责任职责。项目责任单位牵头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制订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履职尽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履行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理单位要配足配强监管力量,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充分发挥监理旁站巡查作用,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控,坚决杜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正确引导从业人员舆论,疫情期间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为准,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大力普及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倡导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提升建设工地务工人员疫情防控意识、能力和水平,并按照各地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项目务工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特别是应对感染高风险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疫苗接种。鼓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和员工意愿,采取错时错峰放假、弹性休假、“留岗红包”“待遇留人”等激励性方式留工稳岗,引导更多外务工人员留在当地过春节;倡导来自外省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就地过节、工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同时,及时从物资、文化、健康等方面给予留守人员更多关心关爱,组织开展看望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妥善安排好基本生活保障和文化娱乐活动。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持续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合力确保外地务工人员留得安心暖心。

五、全力筑牢抗疫防线。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亮码通行”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大“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推广和使用力度,严格执行先健康甄别、后进入工地现场的管理制度,并督促按实名制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临时外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详细健康档案。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确需离州的人员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其中省内相对集中地区的往返务工人员,鼓励采取“点对点”包车接送往返方式;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从省外入(返)州人员,要加强健康查验,协助和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尤其是确需接收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的,应征得项目所在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同意,并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要求。要做好口罩、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筹备,为参建人员提供必要防疫防控物资,督促做好个人防护。要认真落实工地卫生环境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定期负责对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室、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全覆盖“零死角”消杀,对生活垃圾应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工地食堂应严格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具有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工地食堂若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须严格查看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

六、强化保障要素资源。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和施工组织安排,提前研究制定春节期间施工计划,摸排清楚务工总人数、返乡人数等详细信息,及时规范报送同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对于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确需连续施工的项目,应通过调配增加本地用工、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和适当提高薪酬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连续施工需要。要积极应对春节假期疫情管控导致的物资材料供应不足、运输困难等情况,提前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工作。主动对接设计、咨询等参建单位,完善技术支撑和保障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生产商及供应商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期提供产品的,项目单位要尽早对接交流,采取必要的产品替代方案,确保不影响工程进度。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单位在金融支持、用工保障、物流运输、原料供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分级分领域协调解决;围绕措施落实、物资储备、重点人员监控等开展随机抽查,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全州重点项目不出现突发疫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七、提前谋划复工准备。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项目责任单位要立足“早”和“防”,聚焦节后复工关键节点,提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实名制通道设立、环境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把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复工前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基坑及支护、脚手架、支模架、临时用电、消防设施、起重机械以及扬尘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要加强复工返岗人员管控,做好项目作业和管理人员返岗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配合社区(村)严格落实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跨省份返乡等重点人员管控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落实好隔离、核酸检测、交通保障等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有保障

八、严守防控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建设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监督检查。项目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一旦出现疫情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损失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发现防控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九、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挥部、州直相关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本行业或本辖区重点建设项目务工人员相关情况按照要求填写重点建设项目务工人员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并及时将调度情况报送州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州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将情况汇总后报州防疫防控主管部门。

附件:春节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务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24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24日印发

填报须知:1、无论有无变化,27日、19日、26日须填报并于当日17时前报送;

2、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需填写节后复工计划时间,具体到月到旬。

7



附表:















春节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务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春节期间

是否停工

节后复工

计划时间

春节期间

务工总人数

春节期间州内留守人数

春节期间返乡人数

施工现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防疫物资、生产要素保障情况(若存在问题,需具体说明)



州内人数

州外就地

过年人数

赴低风险

地区人数

赴中高风险

地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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