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0 字体大小:

州发改20209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委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310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310日印发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20192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33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我委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我委全面依法履行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职责,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20206月起,我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对照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委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梳理确定我委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事项,并统筹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及时限:法规牵头,各相关室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4月底前完成。

2、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结合行政执法类型和具体执法事项,编制发改委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室、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等;编制具体行政执法项目流程图,明确所有执法事项的流程、要素、条件、时限、申请材料、结果样本等。

责任单位及时限: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4月底前完成。

3、强化事前公开。将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服务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统筹推进,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委机关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开我委行政执法项目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在政务大厅提供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流程图以及各类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确保让市场主体看得到、易获取、能监督。

责任单位及时限:办公室、相关室按相关职能分工负责;20204月底前完成。

4、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执法信息。

责任单位及时限:各相关室;持续推进。

5、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谁承办执法事项、谁公示执法信息”的原则,相关执法科室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同步推送至湘西信用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及时限:各相关科室信用办;持续推进。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加强执法记录标准化管理。根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不同特点、阶段、环节,确定需要记录的重点内容,制定统一适用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在制定执法决定文书格式文本上应充分体现执法决定说明理由的要求。

责任单位及时限:法规、各相关室;20205月底前完成。

2、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定出台《发改委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明确每个类型执法行为的案卷归档资料和要求。各相关科室应明确案卷承办人,负责执法案卷的立卷归档工作。

责任单位及时限:法规、各相关室;20205月底前完成。

3、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各执法科室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责任单位及时限:各相关科室;持续推进。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目录、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查结论、审核责任等要求,形成流程清晰、衔接有序、责任明确的法制审核机制。

责任单位及时限:法规20206月底前完成。

2、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自觉对执法活动涉及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等进行合法性自查。法规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定期反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薄弱环节。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及时改进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及时限:各相关科室、法规;持续推进。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制度,稳步拓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的范围和方式。加强对执法事项具体承办人员的岗位培训,推动其提高依法认定事实、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制作文书和履行程序的能力。不定期组织法制审核专职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综合业务培训,为发改中心工作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供给和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及时限:法规、人事;持续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加快建设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进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壁垒,共享监管数据,实现投资领域非涉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及时限:投资科、办公室负责,持续推进。

2、积极推进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司法局、州市场监督管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完善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及时限:办公室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我委“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科室推行“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注重协同配合。对于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责任科室长要全程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和衔接。各牵头科室要做好统筹,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参与科室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督促考核。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容,纳入各科室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法规要密切跟踪“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县发改系统的指导。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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